近一年來,在財政部、國家發(fā)改委等有關部門政策文件的積極鞭策下,PPP的浪潮席卷全國,各省市熱情高漲,短期之內推出了多達幾萬億元的投資項目。那么,在財政部力推PPP模式的大背景下,如何定性、定量地進行物有所值評價已成為開展PPP項目的必要條件。
物有所值,是指一個組織運用其可利用資源所能獲得的長期最大利益。VFM廣泛定義,包含有服務提供的質量與效力、利益相關者的保障、過程績效的考核、學習型文化和公共部門培訓計劃的建立、公私雙方的規(guī)制安排(包含績效、審計和透明度,而不僅僅是風險轉移)、價值管理與價值工程、公開而可論證的審計工作。
物有所值評價作為評判某項目能否采用PPP模式的重要依據,是PPP項目識別階段中核心工作之一。國際上常用的物有所值(VFM)評價方法主要包括兩類:一是成本效益分析法,通過比較項目的全部成本和效益來評估項目價值,用以尋求在投資決策上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效益,通常用于評估需要量化社會效益的公共事業(yè)項目的價值。二是公共部門參照標準法(PSC)。
ppp項目物有所值評價一般分為如下幾個步驟:

物有所值評價對PPP項目的立項決策和PPP項目是否實現了物有所值的檢驗有著重要的意義。運用好“物有所值”評價體系去識別和調整好PPP項目,從公共產品或服務的全生命周期中為社會大眾提供高效率、高質量的產品服務。